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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人二字是定位在當人需要幫助的時候給予協助或幫助

不論是心理或靈性或工作或情感或福利資源等

助人者與求助者雙方本就立基於一個供需的前提中

在這樣的關係中彼此都存在著趁虛而入的危機

這是彼此雙方都應該要時時覺察的內容

助人者是否利用這樣的關係圖利自己?(虛榮心或存在價值)

受助助是否利用這樣的關係滿足自己?(庇護也好逃避也罷)

皆非建立在正向解決或處理問題的基礎上

然後劇情開始產生並且發展

 

我同意沒有任何一位助人工作者是準備好才執行或好了再上

必定是做中學;學中做,在工作中學習和調整

而這些最基本的訓練是覺察力的產生以及面對的勇氣

在台灣我看不見任何這樣的訓練在臨床、諮商心理師甚或精神科醫師

更諻論沒有任何教育或練訓的民間信仰宮廟文化(代言人或靈媒或宮主)

我蠻欣賞方格正心理師的見解和說明http://opinion.cw.com.tw/blog/profile/398/article/5353

 

心理師終生的承諾與功課

從事心理諮商是個神聖的承諾,要永遠以案主的福祉為依歸。話雖如此,心理師也只是凡夫俗子,也會有私人的情感與需求,此乃人之常情,但我們需要對此有所覺察,並照顧好自己的私生活,這是一輩子的功課。

例如,假設有位有魅力的當事人對我產生好感,而我又在親密關係層面中缺乏自信與滿足,很容易因此沖昏頭,進而產生私下邀約。所以首先,我需要提醒自己:她所喜歡的只是我助人者的「角色」、被人關心了解的感覺,而非私底下身為男性的我。另一方面,我也應該在生活中去嘗試滿足我的親密需求,而非在諮商中尋找情人,因為這對當事人來說並不公平、甚至可以說是「趁人之危」。

但萬一我真的對這位當事人產生情愫的話該怎麼辦呢?如果無法自拔,就應該將當事人轉介給其他的心理師進行諮商,並和其他信任的同儕討論、尋求幫助;倘若老是愛上自己的當事人,那麼我應該尋求督導的協助、甚至本身也需要接受心理治療。最後,假設我始終沒有辦法過得了這關,那我就應該轉行──當心理師受個人慾望所驅動,無法單純為案主著想,就無法勝任助人工作了。

心理治療是高度的專業,有其獨特的挑戰與困難;然而對於當事人願意把某部分的自己(往往是他人所不知道的一面)傾訴於我,我除了慎重以對、希望能對得這份託付之外,更覺得這是一份特權與殊榮。

我相信人生在世除了遊山玩水外,還需要其他更踏實的事情來定義自己究竟是誰。是什麼事情呢?或許正如佛洛伊德所說的──愛與工作。而心理諮商是難得兩者兼具的事情,我們需要足夠的大愛才能支撐這份工作;同樣的,在與每位案主的相會,尤其是在衝突困難中,我們學著如何替對方著想,提供所需要的照顧。每當我感覺自己幫助到了案主,心裡總是滿懷感激,自己暫且在世界上找到了一份依歸。

 

助人工作者是一個神聖與艱辛並存、福慧等持的工作

個案愈用力助人者要愈鬆

受助者愈主觀陷入助人者要愈保持距離

要跳一場動人的華麗舞蹈絕不能踩到腳

 

在塔羅的教學裡常常提醒著學生

生命中愈重要的內容要愈放鬆、輕鬆以待

但這是違反著人性和習性動力與原則的方式

所以很難做到

倫理和助人工作者的自我照護是我在工作中的堅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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